(一)宁大设计院员工任用原则
任人唯贤,德才兼备的原则; 员工公认,注重实绩的原则;
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 民主集中的原则。
(二)、选拔任用条件
1、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修养,具有远大的理想、持续的热情和积极健康的人生观;
2、正确行使权力,以身作则,自觉接受员工的批评和监督,做到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反对滥用职权,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;
3、有民主作风,有全局观念,求同存异,善于团结员工,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员工一起工作;
4、讲求学习,身体健康,善于合作,与时俱进,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。
5、技术岗位的领导应取得或限期取得国家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证书。
(三)、部门领导任职
根据本院和行业的实际状况,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1、2010年6月前,各岗位领导由董事会直接任命;
2、自2010年6月开始,各岗位候选人实行民主推荐候选人、公开选举、董事会任命的程序任职;
3、技术岗位领导可根据院发展情况外聘,也可由董事会直接任命;
4、财务总监由董事会直接任命。
5、每一届领导任期为三年,期满必须重新按照有关程序任命。
(四)、民主推荐 选举
各岗位候选人民主推荐、公开选举、董事会任命应遵循下列规定:
民主推荐:董事会根据民意测评和自愿报名情况确立领导候选人;
公开选举:由同级与下级各部门代表共同不记名投票选举,代表人数为单数且不得少于9人。当人数少于9人时,所差代表从次下级部门选举产生,直至满足代表人数要求。
当所有候选人得票都无超过半数以上时,由董事会任命或外聘领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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